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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3727-2020-铀矿冶辐射防护和辐射环境保护规定此内容为付费资源,请付费后查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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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.….13术语和定义……14基本要求..35剂量限制和污染物浓度限值.…36选址与设计..…67建设.98运行.99关停、退役与关闭、长期监护.….1110运输……1211辐射环境应急管理.….12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.….13术语和定义……14基本要求..35剂量限制和污染物浓度限值.…36选址与设计..…67建设.98运行.99关停、退役与关闭、长期监护.….1110运输……1211辐射环境应急管理.….12前言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铀矿治辐射防护及辐射环境保护,制订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铀矿治设施的选址、设计、建设、运行、关停、退役与关闭、长期监护等过程应遵守的辐射防护和辐射环境保护原则与基本要求。铀矿冶设施应遵守非放射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、法规和标准要求。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年。本次为第一次修订。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:一一将原标准名称“铀矿治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规定”修改为“铀矿治辐射防护和辐射环境保护规定”:修订了废水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:增加了归一化排放管理限值的要求:删除了放射性废水排放第一取水点核素浓度限值:修改了退役治理后无限制开放或使用的土壤中2Ra的残留水平:增加了铀矿治设施、关停、环境整治、有限制开放或使用、无限制开放或使用等术语和定义:一增加了铀尾矿(渣)库、堆浸场、地浸场、贮液池设计和排放口设置的辐射环境保护要求:修订了辐射环境应急管理:一一调整了章节设置。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。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《铀矿治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规定》(GB23727-2009)废止。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核工业北京化工治金研究院、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。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5月20日批准。本标准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。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。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.….13术语和定义……14基本要求..35剂量限制和污染物浓度限值.…36选址与设计..…67建设.98运行.99关停、退役与关闭、长期监护.….1110运输……1211辐射环境应急管理.….12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.….13术语和定义……14基本要求..35剂量限制和污染物浓度限值.…36选址与设计..…67建设.98运行.99关停、退役与关闭、长期监护.….1110运输……1211辐射环境应急管理.….12前言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铀矿治辐射防护及辐射环境保护,制订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铀矿治设施的选址、设计、建设、运行、关停、退役与关闭、长期监护等过程应遵守的辐射防护和辐射环境保护原则与基本要求。铀矿冶设施应遵守非放射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、法规和标准要求。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年。本次为第一次修订。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:一一将原标准名称“铀矿治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规定”修改为“铀矿治辐射防护和辐射环境保护规定”:修订了废水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:增加了归一化排放管理限值的要求:删除了放射性废水排放第一取水点核素浓度限值:修改了退役治理后无限制开放或使用的土壤中2Ra的残留水平:增加了铀矿治设施、关停、环境整治、有限制开放或使用、无限制开放或使用等术语和定义:一增加了铀尾矿(渣)库、堆浸场、地浸场、贮液池设计和排放口设置的辐射环境保护要求:修订了辐射环境应急管理:一一调整了章节设置。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。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《铀矿治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规定》(GB23727-2009)废止。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核工业北京化工治金研究院、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。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5月20日批准。本标准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。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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